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yè)標準QB/T 1167-91奶瓶清洗機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奶瓶清洗機的主要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清洗200、250ml的玻璃瓶裝的浸泡刷洗式奶瓶清洗機(以下簡稱產品),適用于對φ60~φ66外徑的玻璃瓶清洗。
2 引用標準 GB 4789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QB 842 輕工機械衡器通用技術條件 JB 8 產品標牌 JB 2759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3 技術要求
3.1 產品應按本標準和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產品工作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3.2 使用性能
3.2.1 生產能力 4800~10800瓶/小時。
3.2.2 破瓶率 ≤0.5%。
3.2.3 洗凈率 ≥93%。
3.2.4 瓶內殘水量 ≤3滴/分。
3.2.5 產品在空運轉時最大噪聲(聲壓級)不得大于85dB (A)。
3.3 產品的可靠性指標a. 機械故障停機率 ≤8%;b. 產品在正常保養(yǎng)情況下,從開始使用到首次大修前的使用壽命為7200h。3.4材料應有質量合格證,否則制造廠應對材料進行理化檢驗,合格的方可采用。外購件、外協(xié)件應有質量合格證方可進行裝配。
3.5 鑄鐵件、鍛件、焊接件、機械加工件,裝配質量應符合QB 842.2~842.6的有關規(guī)定。
3.6 產品的零件加工精度,對主要零件主要項目的項次合格率≥85%。
3.7 產品驗收后的各種緊固件在使用過程中不得發(fā)生松動和移位。3.8 產品處于各檔速度工作時,必須運轉平穩(wěn),傳動系統(tǒng)不得有異常聲響。
3.9 產品各指示器、儀表顯示的信號、數(shù)字應準確,各開關的工作應可靠。
3.10 電器中央控制臺應設置接地安全裝置。
3.11 操作環(huán)境溫度 0~40℃。
3.12 密封裝置不得泄漏。
3.13 經本產品清洗后的奶瓶,應符合《乳與乳制品衛(wèi)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3.14 在用戶遵守產品保管、安裝、調試和使用的條件下,產品自發(fā)貨之日起18個月內,用戶自安裝之日起12個月內,產品確因制造質量不良而不能正常生產時,制造廠應負責為用戶修理或更換(不包括易損件)。
4 試驗方法
4.1 試驗條件
4.1.1 除對試驗條件已做具體的規(guī)定外,應在溫度不低于0℃,無空氣污染,無強烈陽光和其它熱輻射作用的室內進行。
4.1.2 試驗用的儀器、儀表準確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a. 測量溫度用的儀表其準確度應在0.5%以內;b. 測量溫度等大氣條件,應用準確度在0.5%以內的干濕溫度計。
4.2 本標準3.8; 3.9; 3.10; 3.11; 3.13條采用目測法檢查。
4.3 噪聲測定
4.3.1 產品主體部分應用地螺釘固定,其余部分放在穩(wěn)固的臺座上。
4.3.2 測量時應無外界聲級干擾,距離產品四周5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4.3.3 取產品縱向兩側前、中、后三點噪聲最大值作產品噪聲,測量各點噪聲時,聲級計應水平放置在三角架上握緊聲級計的的臂,微音器距離產品表面1m,距離地面1.2m高度處。
4.4 檢驗清洗后奶瓶衛(wèi)生質量時,應符合本標準3.4條并按GB 4789.2~4789.16各有關致病菌檢驗方法進行。
4.4.1 抽樣方法:產品正常運行后,在出瓶輸送帶上抽取10只瓶子。
4.5 破瓶率的測定 記錄連續(xù)2h輸入清洗瓶子的總數(shù)及洗瓶后的破瓶數(shù)按下式計算,其破瓶率應符合3.3.2條的規(guī)定。
4.6 洗凈率的測定 將清洗后的瓶,連續(xù)抽取200瓶,檢查瓶內不得有影響食品衛(wèi)生的污穢物,并按下式計算,其洗凈率應符合3.3.3條的規(guī)定。
4.7 瓶內殘水量的測定 在洗瓶出口處,每隔30分鐘取10瓶,共抽取30瓶,將瓶子倒置其殘水自由滴落滴數(shù)應符合3.3.4條的規(guī)定。4.8 機械故障停機率的測定 統(tǒng)計一個班(時間任取4~8小時),記錄其中由于機器毛病而造成停機的排除故障(修理)的時間并按下式計算,其機械故障停機率應符合3.3條a的規(guī)定。5 檢驗規(guī)則5.1 產品的各零部件及整臺產品應經制造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按本標準和相應標準及技術文件(或用戶與制造廠簽訂的協(xié)議)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5.2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5.3 型式檢驗
5.3.1 在下列情況下產品應進行型式檢驗。a. 新產品投產前;b. 在結構、工藝、材料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c.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d.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5.3.2 型式檢驗的檢驗項目按本標準技術要求所規(guī)定的全部項目進行。按生產批量的10%抽樣,但不少于1臺。
5.3.3 型式檢驗可在用戶廠進行。
5.4 出廠檢驗
5.4.1 產品空運轉檢驗在額定轉速下連續(xù)運轉8小時,應滿足下列要求。a. 軸承溫升不大于35℃,且最高溫度不大于60℃;b. 間歇運動機構運轉平穩(wěn);c. 齒輪箱內無異常聲響,不得有泄漏現(xiàn)象;d. 皮帶和鏈板的張緊度應適當;e. 各零部件的連接緊固可靠。
5.4.2 整機性能檢驗a. 生產能力(瓶/小時);b. 破瓶率(%);c. 洗凈率(%);d. 殘水量(滴/分);e. 噪聲dB(A);f. 機械故障停機率(%)。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6.1 標志 每臺產品應在明顯部位固定標牌,標牌形狀和尺寸按JB 8的規(guī)定,內容包括:a. 制造廠名稱;b. 型號名稱;c. 外形尺寸;d. 重量;e. 出廠編號;f. 出廠日期。
6.2 包裝
6.2.1 產品包裝應符合JB 2759的規(guī)定,包裝箱箱面應標明下列內容:a. 制造廠名稱和地址;b. 型號名稱;c. 毛重與凈重;d. 外形尺寸(長×寬×高);e. 起吊標記、重心標記、向上標記、防潮標記等;f. 收貨單位和地址;g. 主傳動部件包裝箱應注有“小心輕放”。
6.2.2 產品出廠應隨機附帶下列技術文件:a. 裝箱清單;b. 合格證;c. 產品安裝圖;d. 產品使用說明書。
6.3 運輸 產品整體包裝運輸或分件包裝運輸,應符合陸路或水路裝載及運輸要求。
6.4 貯存 產品應存放在通風、干燥、防雨的室內場地上,存放滿6個月應開箱檢查,必要時應重新涂防銹油、油漆及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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