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政務大廳工作人員業(yè)務水平,不斷提升隊伍素質,更好地為新聞出版事業(yè)、產業(yè)發(fā)展提供優(yōu)質審批服務,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明確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學習方式。重點學習新聞出版法律、法規(guī)、政策理論,新聞出版業(yè)務知識、版權知識。
二、政務大廳學習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 每個月安排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一次,自學個人結合機關要求和自身工作情況自行安排,學習要有筆記。集中學習由處內統(tǒng)一組織安排,并記錄學習情況。
三、每半年對學習情況及學習效果進行總結。
四、明確學習目的,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更新業(yè)務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集中學習要保證時間、保證質量,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當請假,事后應當補課。
五、學習時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不準中途退場,不準辦私事,不準看與學習無關的材料,要集中精力認真學習、討論。
六、學習時要帶學習材料和學習筆記,做好學習記錄。討論時要抓住中心,積極發(fā)言。
七、定期交流學習體會,針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開展討論,促進整體業(yè)務水平的提高。
八、要做到理論聯(lián)系實際,通過學習,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指導自己的本崗位工作。
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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