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人事(職改)部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有關企業(yè)集團(總公司)人事(職改)部門,中國出版集團公司、中國教育出版?zhèn)髅郊瘓F有限公司、中國科技出版?zhèn)髅郊瘓F有限公司、中國印刷集團總公司、新聞出版總署直屬各有關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為做好2012年度新聞、出版單位經濟、會計、工程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職稱評審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要求
(一)參評人員
在新聞、出版單位現職崗位,從事經濟、會計、工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外語水平
職稱外語水平測試成績達到B級45分以上(含45分);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至2012年9月31日,工齡滿30年或從事經濟、會計、工程專業(yè)技術工作累計滿25年。
2.取得外語專業(yè)專科及以上學歷。
3.取得博士學位。
4.在國外留學一年以上,或作為訪問學者由國家派出留學半年以上。
5.參加《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級(A級)考試。
6.參加TOEFL(托福)考試、IELTS(雅思)考試或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取得分數超過該考試滿分50%以上。
7.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并經兩位在職譯審審定或經國家外文翻譯機構認定具有較高外語翻譯水平。
(三)計算機能力
45周歲以上申報人員必須參加B級水平考試(四個模塊: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45周歲以下申報人員必須參加A級水平考試(六個模塊: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已取得B級合格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直接加考所缺的兩個模塊;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參加全國或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算機水平考試并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應模塊合格證書。
2.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4.取得博士學位。
(四)學歷及任職年限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經濟師、會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后,從事相應工作滿5年。
2.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經濟師、會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后,從事相應工作滿2年。
以上任職時間截止到2012年9月31日。
(五)論文論著
申報人員需提交任現職以來發(fā)表的經濟(或財會、印刷技術)專業(yè)論文2篇,或提交經濟(或財會、印刷技術)專業(yè)論著1部。(注:提交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第一作者,與他人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5萬字)
提交的論著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發(fā)行的,論文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在公開發(fā)行的期刊(不包括內部期刊)、報紙、圖書上發(fā)表的,出版(發(fā)表)時間截至2012年9月31日。學位論文和任現職以前發(fā)表的論文論著不能作為參評的論文論著。
(六)破格條件要求
在經濟、會計、印刷工程專業(yè)技術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經單位考核認為達到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人員,可放寬學歷要求和任職年限要求。破格申報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學歷且1992年以前開始從事經濟、會計、工程專業(yè)技術工作,主持過一個單位的財務、經濟或工程部門的工作,且近三年連續(xù)考核優(yōu)秀的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2.因工作需要由新聞、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引進到新聞、出版單位從事經濟、會計、印刷工程專業(yè)技術工作滿2年的優(yōu)秀人才,可比照單位同等學歷、工作年限人員職稱情況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七)不得申報人員近三年內嚴重違法的人員,受到有關部門查處的直接責任者或正在查辦中所涉及的有關人員及未定案的人員,在職稱有關考試中作弊的人員,在重大責任事故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單位初評推薦
新聞、出版單位初評推薦工作中,應組建不少于7人的由行政管理人員與專家組成的推薦小組,負責推薦參評人選。推薦小組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得少于1/2。推薦小組會議到會人數不得少于7人,同意票數超過到會人數的1/2方可推薦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需向單位提交破格申報書面申請;新聞、出版單位組織行政與專家推薦小組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理論和專業(yè)水平考核的答辯,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答辯意見。
(二)單位內部公示
新聞、出版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計算機能力、外語水平、工作業(yè)績、獲獎情況、學術成果等的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實和認定。
申報人員的所有申報材料須在本單位公示1周,公示時須同時公布新聞出版總署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電話010-83138770 010-83138770 )和本單位人事部門的聯系電話。全部申報材料必須是經公示后核定無異議的材料,公示后不得再隨意添加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退回該單位所有委托評審材料,并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次年不受理其委托評審的申請。
(三)主管部門審核
公示后的申報材料需報送新聞、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評審函報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新聞、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審核通過后須出具破格審核報告。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
1.主管部門委托評審函;
2.申報材料公示情況證明;
3.經濟、會計、印刷工程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材料一覽表;
4.破格申報人員破格申報書面申請、單位同意破格申報意見、答辯小組意見及主管部門破格審核報告。
(二)申報人員的資格材料(A袋):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制)一式2份,另附與評審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張;
2.2011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3.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復印件或有關證明;
4.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或相應模塊合格證)復印件或有關證明;
5.身份證復印件;
6.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7.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復印件;
8.獲獎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人員的業(yè)績材料(B袋):
1.推薦材料簡表;
2.能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最高學術水平論文2 篇或論著1 部。
(四)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須用A4紙打印或復印,打印材料字體統一用四號宋體,首頁要有目錄,按順序排列,不用裝訂。
2.凡復印件報送材料時必須出示原件,審核后當場退還。
3.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和申報人員的資格材料(A袋)、業(yè)績材料(B袋)各1份,袋面要清晰標注申報人的“姓名”、“申報職務”、“單位”。
4.提供的論文需同時附上發(fā)表該論文的報紙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錄;提供的論著需復印封面、目錄、版本記錄頁以及正文的前4頁。凡與他人合著的著作,需由出版單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的證明。使用其它名字發(fā)表論文或著作的,要提供出版單位的筆名證明。論文(論著)發(fā)表(出版)時間截止到2012年9月31日。
三、評審結果公示
對新聞出版總署經濟、會計、工程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擬授予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人員,于評審會后在總署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1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正式發(fā)文予以確認。對公示中有問題的人員,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核實后按程序取消其資格。
四、注意事項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請到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領取。本通知提及文件及表格等請登陸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網站職稱評審專欄下載。
2.受理評審材料的日期為2012年10月10日~10月30日期間每周二、四,逾期不予受理。評審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報送,個人報送不予受理
3.報送材料地址:
(1)報送經濟、會計專業(yè)高級職稱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甲4號物華大廈五層520室 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
聯系人: 王鑫 徐令德
電 話: 68008752 68008166(傳真)
報送印刷工程專業(yè)高級職稱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街6號富力摩根中心E座818室 中國印刷技術協會
聯系人:劉義勇、郭明
電 話:59361486、59361487(傳真)
4.評審結果由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通知委托單位,委托單位將評審結果通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人事部門按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的要求領取通過評審人員的證書,同時辦理材料清退手續(xù)。
5.政策咨詢部門:新聞出版總署職改辦
電 話:010-83138770 010-8313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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