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正在征求意見的《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攝影界日前召開座談會,與會攝影家代表對該辦法的出臺普遍表示支持,同時也針對付酬標準和具體實施辦法提出了意見。 據(jù)了解,國家版權局和有關部門經(jīng)過多年調研,結合教科書編輯和出版的實際情況,認真聽取和征求相關各方的意見,在此基礎上起草了《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國務院法制辦官方網(wǎng)站上征求意見。 國家版權局法規(guī)司司長王自強在座談會上表示,教科書使用作品的法定許可,主要是出于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他強調指出,法定許可是對著作權人權利的限制,因此在限制的同時應該規(guī)定若干保障著作權人其他權益的措施。如果付酬標準和法律責任不配套,就等于變相剝奪了權利人的權利。他同時表示,制定的法律不能束之高閣,而要解決實際問題。 與會者表示,教科書中使用攝影作品一直備受攝影界關注。早在2001年10月,《著作權法》第一次修正時就加入了教科書法定許可條款,對教科書使用文學藝術作品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但是,十多年來教科書編寫和出版單位應該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未能得到有效落實,教科書中使用攝影作品不署名、任意修改攝影作品卻不支付報酬的做法十分普遍,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國家尚未頒布《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2008年中國攝著協(xié)成立以來,針對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調查中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教科書都在大量使用攝影作品,少則幾千幅,多則上萬幅,但很少有攝影家收到來自教科書編寫或者出版單位的稿酬。對此,攝著協(xié)已經(jīng)依法接受會員委托,與部分教科書出版單位開展了談判工作,為會員爭取合法權益。 據(jù)悉,《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教科書匯編者支付報酬的標準是美術作品、攝影作品每幅作品200元。與會者針對教材的封面和封底報酬標準是否要與內文進行區(qū)別,是否按照版稅支付報酬,知名攝影家作品或有歷史意義的特定作品稿酬是否相應提高等具體問題提出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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