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行業(yè)標準
熱熔膠訂包封皮機
Hot-melt adhesive covering machine
JB/T 9123-1999
代替ZB J87 019-89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1991-07-12批準 2000-01-01實施
前言
本標準是對ZB J87 019-90《熱熔膠訂包封皮機》的修訂。本標準與ZB J87 019-90相比,主要技術內容改變如下:
——包本機均為手工續(xù)入書芯,依據(jù)人體工程要求,包本速度由原“2100本/h”改為“180O個/h”。
——原標準中包本質量指標中“封皮對書芯天頭地腳方向竄動誤差”規(guī)定為
——增加了電氣質量要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ZB J87 019—90。
本標準由全國印刷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長春印刷機械有限責住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嘉勛、金玉文。
本標準于
熱熔膠訂包封皮機
1 范圍
本標準現(xiàn)定了熱熔膠訂包封皮機的型式與基本參數(shù)、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手工續(xù)書芯熱熔膠訂包封皮機(以下簡稱包封皮機)。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赤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5226.1—1996工業(yè)機械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GB/T 6388—1986 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
GB/T 9969.1—1998工業(yè)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
GB/T 13306-1991 標牌
GB/T 13384-1992機 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 14436一1993工業(yè)產品保證文件總則
JB/T 3090-1999 印刷機械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3 型式與基本參數(shù)
3.1 型式:
a)直線式;
b)非直線式。
3.2 基本參數(shù)按表1的規(guī)定。
表1 基本參數(shù)mm
項目名稱 |
直線式 |
非直線式 |
包本長度 |
152~440 | |
包本寬度 |
96~305 | |
包本厚度 |
3~35 |
3~40 |
包本速度 |
600 |
≥1800 |
3.3 包封皮機產品型號和名稱應符合JBT 3090規(guī)定。
4 技術要求
4.1 包封皮機應按本標準的規(guī)定,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2 包本質量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包本質量 mm
項目 |
精度 | |
封皮背文字中心對書背中心線偏移量 |
≤0.50 | |
封皮對書芯天頭地腳方向竄動誤差 |
≤1.50 | |
書背厚度與書本厚度誤差 |
包本厚3~8 |
≤1.00 |
包本厚>8~35 |
≤1.50 | |
外觀質量 |
書背平整、粘合牢間、棱角分明 |
4.3 包本成品率應大于99%。
4.4 包封皮機的裝配精度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裝配精度 mm
項目 |
型式 |
綜合精度 |
銑背刀與蓋板間隙 |
直線式 |
≤0.40 |
鐵背刀與書芯擋塊間隙 | ||
書芯夾板閉合時兩平面平行度 |
直線式 |
≤0.40 |
非進線式 |
≤1.00 | |
成型夾板底平面與書背托板間隙 |
—— |
≤0.15 |
成夾板閉合時兩夾書平面平行度 |
—— |
≤0.30 |
4.5 包封皮機噪聲應不大于80 dB(A)。
4.6 機器運轉平穩(wěn),工作正常,無異常噪聲。
4.7 涂膠均勻準確,厚薄可調,熔膠溫度可調,自動控制可靠,封面?zhèn)鬟f定位準確、平穩(wěn),收書機構出書通順、無卡阻,保持書背定型完好。
4.8 安全要求
4.8.1 外露的傳動件應有防護罩。
4.8.2 傳動系統(tǒng)應設有超載保護裝置。
4.9 電氣質量
4.9.1 電氣系統(tǒng)布線整齊,排列有序,接頭牢固。
4.9.2 短接的動力電路現(xiàn)保護電路(包括機座)導線之間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1MΩ。
4.9.3 外部保護導線端子現(xiàn)電氣設備任何裸露導體露件和機身外殼之間電阻值不大于0.1Ω。
4.9.4 電氣設備須用1500V(50Hz)的電壓,經1s的耐壓試驗后應無擊穿和閃絡現(xiàn)象。
4.10 外觀質量
4.10.2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應有氣孔、凸瘤、凹陷等有損美觀的缺陷
4.10.3 涂漆層應平整、光滑、顏色光澤要均勻一致,無明顯突出顆粒、粘附物和砂紙道痕、漆膜不允許有流掛、起泡、失光及明顯桔皮等。
4.10.4 氣路及油路管道應排列有序。
4.11 產品成套供應范圍
4.11.1 直線式包封皮機
a)包封皮機主體;
b)操作維修必需的工具;
c)必需的附件、備件。
4.11.2 非直線式包封皮機
a)包封皮機主體;
b)電氣控制裝置;
c)排屑裝置;
d)操作維修必需的工具;
e)必要的附件、備件。
5 試驗方法
5.1 試驗條件
5.1.1 書芯采用
5.1.2 封皮采用120~
5.1.3 試驗用膠采用熱熔速干膠。
5.2 空運轉試驗
直線式每臺產品均須進行不少于30min的空運轉試驗;非直線式每臺產品須進行120min的空運轉試驗,最高速度不少于30 min,目視檢查空運轉情況,應符合4.6的規(guī)定。
5.3 工作試驗
以80%的包本速度進行工作試驗,在成品中抽出20本檢查成品質量,應符合4.2規(guī)定。
試驗內容為:
a)32開本厚度28~
b)32開雙聯(lián)本厚度6~
c)16開本厚度18~
5.4 噪聲測試
在進行5.3工作試驗時,用普通聲級計測量機器A聲壓級噪聲,測點高度為機器高度與
5.5 安全檢查目視安全防護裝置應符合4.8。
5.6 電氣質量檢查
5.6.1 目視電氣系統(tǒng)質量應符合4.9.1。
5.6.2 按GB/T 5226.1-1996 中20.3、20.2、20.4的試驗方法,分別檢測,結果應符合4.9.2、4.9.3、
4.9.4的規(guī)定。
5.7 目視機器的外觀質量,應符合4.10的規(guī)定。
6 檢驗規(guī)則
6.1 出廠檢驗
6.1.1 每臺產品出廠前須按5.2~5.7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其中5.3b),
6.1.2 每臺產品須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6.2 型式試驗
6.2.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做型式試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中,如結構、材料、工藝、設計有較大變更,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產品停產3年又恢復生產時。
6.2.2 型式試驗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所有內容進行檢驗。
7 標志
7.1 每臺產品應在明顯部位固定標牌,標牌的尺寸按 GB/T 13306的規(guī)定,內容包括:
a)制造廠名稱;
b)產品型號、名稱;
c)產品的主要參數(shù);
d)制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
7.2 產品的包裝儲運標志按GB 191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選用,起吊和重心明顯偏離中心的包裝件,應說明“由此起吊”和“重心”標志。
7.3 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按GB/T 6388有關規(guī)定。
8 包裝、運輸、貯存
8.1 包裝
8.1.1 產品包裝前,機件、備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應涂防銹劑,主要零件的加工面還應包防潮紙
8.1.2 產品包裝應符合GB/T 13384的有關規(guī)定。
8.1.3 隨機文件
每臺產品出廠時,必須提供下列文件:
a)產品計合格證
b)產品合格證的編寫應符合GB/T 14436的規(guī)定;
b)產品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的編寫內容應符合GB/T 9969.1的規(guī)定;
d)裝箱單;
d)安裝圖
8.2 運輸
產品運輸起吊時,要按包裝箱外壁上標明的標記穩(wěn)起輕放,防止碰撞。
8.3 貯存
產品貯存時應放在干燥通風處,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應有防雨措施,若存放期超過2年,出廠前則應開箱檢查,若發(fā)現(xiàn)產品包裝已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時,應重新進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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