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3日,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公布關于食品原產(chǎn)國標簽的最終評定報告提案P292。提案P292審議了關于強制性原產(chǎn)國標簽的過渡性標準1.1A.3。本報告對于該過渡性標準須做出的修訂提出了許多建議,其中包括修訂包裝食品的規(guī)定、去除對于某些未包裝的食品的差別對待,以及擴大除了魚、用于某些加工食品的水果和蔬菜之外的原產(chǎn)國標簽的范圍,例如水果、蔬菜和豬肉,這些是未包裝陳列零售的。
該特別提案的主要目標是:
·確保提供有關食品原產(chǎn)地的足夠信息,使得消費者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為了實現(xiàn)該主要目標,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同樣還努力確保:
·在原產(chǎn)地標簽對于消費者的利益和行業(yè)及消費者對于原產(chǎn)地標簽所提供的成本之間保持平衡;
·關于原產(chǎn)地的要求,一致的對待國產(chǎn)的和進口的食品;
·根據(jù)WTO協(xié)定,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義務的一致性;
·與其它法律,例如公平貿(mào)易法的一致性;以及
·與法典中的其它標簽標準的一致性。所有申請對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的修訂必須進行以下目標的評定:
(a)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
(b)提供足夠的與食品相關的信息,使得消費者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
(c)防止誤導或欺詐行為。
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同樣還必須注意:
·利用最佳的可利用的科學論據(jù),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論證標準的必要性;
·提高國內(nèi)的和國際的食品標準的一致性;
·希望食品行業(yè)成為有效率的并具有國際競爭性的行業(yè);
·促進食品的公平貿(mào)易;以及由部長級理事會制定的任何一種書面的政策性指南。部長級理事會2003年12月發(fā)布了有關CoOL的政策指南。 2005年12月8日該文件已在公報上刊登,公報之后6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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