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各光盤復制單位:
2000年11月24日,新聞出版署和公安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光盤生產(chǎn)源鑒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新出聯(lián)〔2000〕39號),通知規(guī)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全國所有光盤復制單位須執(zhí)行在模具上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制度,并規(guī)定申請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的關盤復制單位,應在批準之日后15日內(nèi),向公安部光盤生產(chǎn)源鑒定中心(以下簡稱鑒定中心)報送新蝕刻SID碼樣盤。
據(jù)了解,一個時期以來,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一部分光盤復制單位未能按上述規(guī)定及時報送樣盤,并以種種理由借口推脫、搪塞。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光盤來源鑒定工作的正常開展,使維護正版、保護知識產(chǎn)權、打擊非法復制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根據(jù)《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1號)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聞出版署《關于公安部光盤生產(chǎn)源鑒定中心行使行政、司法鑒定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21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及樣盤報送的有關問題重申如下:
一、關于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的范圍
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包括只讀類光盤復制生產(chǎn)線的注塑模具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和只讀類光盤母盤刻錄生產(chǎn)線刻錄母盤編碼(LBR碼)。
只讀類光盤復制生產(chǎn)線必須使用蝕刻有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核發(fā)的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的注塑模具。
根據(jù)光盤復制單位的申請,只讀類光盤母盤刻錄生產(chǎn)線可以刻錄母盤編碼(LBR碼)。
二、關于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的單位
鑒定中心和上海激光技術研究所是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的刻碼單位。光盤復制單位可以在申報前自愿選擇刻碼單位。發(fā)生侵權、盜版糾紛時,鑒定中心提供的鑒定意見可作司法依據(jù)。
只讀類光盤母盤刻錄生產(chǎn)線刻錄母盤編碼(LBR碼)時,由光盤復制單位自行委托設備制造商或者其代理機構刻錄編碼。
三、關于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的程序
光盤復制單位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或母盤編碼(LBR碼)時,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復制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所在地復制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說明只讀類光盤復制生產(chǎn)線注塑模具或只讀類光盤母盤刻錄生產(chǎn)線的來源,原來批準刻碼及刻碼后報送樣盤的執(zhí)行情況等。
(二)填寫完整的《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申請表》或者《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申請表》(以下簡稱《刻碼申請表》)?!豆獗P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
所在地復制管理部門自收到規(guī)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日內(nèi)提出初審意見,同意蝕刻的,在《刻碼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加蓋公章,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審核。
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應當自收到《刻碼申請表》之日起20日內(nèi)作出批準許或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fā)《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批準證》或者《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批準證》,并通知所在地復制管理部門、相關刻碼單位及鑒定中心;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豆獗P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批準證》格式見附件3,《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批準證》格式見附件4。
鑒定中心或上海激光技術研究所依據(jù)《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批準證》蝕刻光盤來源識雖碼(SID碼)。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應蝕刻在注塑模具定模鏡面的規(guī)定位置。
光盤復制單位依據(jù)《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申請表》委托相關單位刻錄母盤編碼(LBR碼)。
光盤復制單位應自《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蝕刻批準證》或《光盤母盤編碼(LBR碼)蝕刻批準證》發(fā)證之日起6個月內(nèi)到刻碼單位完成蝕刻。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刻碼的,批準證作廢。
四、關于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后樣盤的報送
只讀類光盤復制生產(chǎn)線注塑模具蝕刻光盤來源識別碼(SID碼)后,光盤復制單位應在15日內(nèi)向鑒定中心報送樣盤(含濺鍍工序前和印刷工序后兩種盤)一式10份。
光盤復制單位不按規(guī)定報送樣盤的,將暫緩或不予辦理其提出的蝕刻?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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